為進一步規范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和鐵路工程建設部級工法評審,引導鐵路建設各參建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工程建設的法規政策,積極改進、創新工藝工法,踴躍創建優質工程,全面促進鐵路建設高質量發展,國家鐵路局結合近年鐵路工程監管實踐,組織對《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國鐵工程監〔2017〕8號)、《鐵路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國鐵工程監〔2017〕9號)進行了修訂。本次修訂內容主要如下。
一是優化申報范圍。根據當下鐵路建設發展現狀,將新建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納入優秀工程設計獎的申報范圍,同時將達到一定規模的改建工程也納入優秀工程設計獎的申報范圍。考慮到鐵路客運車站建設發展,將達到30000平方米以上車站單體建筑工程列入優質工程獎的申報范圍?;趩尉€、雙線和多線鐵路工程建設實際,進一步明確單、雙線和多線工程的申報里程要求。
二是強化政策引領。落實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政策精神,要求擬授予鐵路優質工程一等獎的工程項目,申報的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定數量的自有建筑工人在現場施工,同時在申報材料中增加了考察自有建筑工人數量的內容。銜接鐵路工程信用監管機制,增加了建設期間被認定記錄為嚴重失信行為涉及的工程項目不得申報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在公布期內被列入“黑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予授獎的規定。
三是嚴格申報條件。為充分發揮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等鐵路監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的一線監督作用,要求鐵路監管部門對申報項目在建設期間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嚴重失信行為等情形進行審核把關。
四是明確申報要求。調動參建各方的爭先創優積極性,進一步明確聯合體承包的牽頭人、成員單位,以及建設單位等參建方的申報主體資格。
五是統一申報時間。為便于市場主體申報和組織評選、評審活動,明確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部級工法申報在評選、評審年度雙數年的3-5月進行。
六是規范異議處理。為保證評選、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在公示環節細化了異議處理的流程和要求。
七是明確授予比例。為科學、合理的確定評選結果,體現優中選優的原則,結合往屆評選、評審實踐,規定了授獎和授予部級工法的數量比例,以及鐵路優質工程(勘察設計)獎不同等級獎項之間的數量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