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會議要求,國家鐵路局近期召開2016年鐵路防汛工作專題會議,并下發通知,圍繞汛期安全管理基礎、防洪隱患排查整治、防洪現場管理、汛期行車安全措施、應急保障、汛期施工等六個方面重點,部署開展鐵路汛期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通知強調,各地區鐵路監管局要認真總結分析近年來鐵路汛期行車安全情況,全面掌握轄區內Ⅰ、Ⅱ、Ⅲ級防洪地點、病險水庫等防洪危險處所和防洪管理的薄弱環節,根據轄區內汛期工作特點,認真研究制定汛期防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特別是入汛前后,要對轄區內鐵路運輸企業的防洪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監督檢查。遇不良氣候條件時,要安排人員添乘機車,加大抽查力度,加強對行車安全措施、行車設備質量和汛期施工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國家鐵路局將組成督導檢查組,由分管局領導帶隊,對重點地區防洪監督檢查工作進行督導,并抽查相關鐵路運輸企業的防汛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區鐵路監管局按照《國家鐵路局2016年安全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要求,將監督檢查工作與暑運監督檢查、鐵路專用設備運用質量安全監督檢查、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檢查、高鐵安全保護區劃定監督檢查、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檢查等工作有機結合,避免出現頻繁檢查、重復檢查的情況。要積極采取“四不兩直”、“雙隨機”等方式方法,實行對表檢查,如實記錄,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處置。要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報送檢查動態、汛期安全情況和重點問題,對重要信息隨時報告。同時,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自覺接受有關單位和群眾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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