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鐵設備監函〔2016〕188號
為貫徹國務院9月21日全國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推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做好鐵路設備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和《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管理辦法》(國鐵設備監〔2014〕27號)及《國家鐵路局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國鐵綜〔2015〕46號)規定,國家鐵路局組織制定了《2017年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國家鐵路局
2016年12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17年度鐵路專用設備
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
一、檢查企業
按照國家鐵路局年度重點工作安排,根據《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管理辦法》(國鐵設備監〔2014〕27號)有關規定,2016年11月7日,設備監督管理司組織企業單位代表召開專題會議,隨機抽取確認企業編號尾號為2和7的企業為2017年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受檢企業,并結合鐵路設備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際,以及同一企業不同行政許可項目一并開展監督檢查的需求,確定2017年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受檢企業共計66家。其中:鐵路機車車輛企業33家、鐵路運輸基礎設備企業33家。其區域分布情況如下:
(一)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轄區內9家。
1.中車哈爾濱車輛有限公司
2.大連中車大齊車輛有限公司
3.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車輛段哈爾濱檢修車間)
4.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車輛段西雞西檢修車間)
5.沈陽鐵路局(吉林車輛段龍潭山檢修車間)
6.遼寧富士銅業有限公司
7.大連電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8.沈陽鐵路局薛家配件廠
9.哈爾濱市科佳通用機電有限公司
(二)上海鐵路監督管理局轄區內15家。
1.中車山東機車車輛有限公司
2.中車長江車輛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3.南昌鐵路局(鷹潭機務段鷹潭檢修車間)
4.濟南東方新興車輛有限公司
5.江西新航電氣化絕緣子制造有限公司
6.泰安電車線廠
7.贛州江鎢拉法格高鐵銅材有限公司
8.山東天圓銅業有限公司
9.山東齊林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10.江西強聯電氣有限公司
11.南京金城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
12.浙江天寧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13.蕪湖中鐵科吉富軌道有限公司
14.杭州創聯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15.上海德意達電子電器設備有限公司
(三)廣州鐵路監督管理局轄區內4家。
1.柳州機車車輛廠
2.南寧鐵路局(南寧機務段南寧檢修車間)
3.廣州鐵路(集團)公司(龍川機務段龍川檢修車間)
4.深圳市中科數碼技術有限公司
(四)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轄區內6家。
1.中車成都機車車輛有限公司
2.中國鐵建高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3.成都鐵路局(貴陽南車輛段貴陽南檢修車間)
4.重慶長征重工有限責任公司
5.四川龍騰鐵路器材有限公司
6.成都鐵路工務有限公司
(五)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轄區內6家。
1.新鄉萬通鐵路車輛修配廠
2.中車洛陽機車有限公司
3.鄭州鐵路局(鄭州機務段鄭州北檢修車間)
4.武漢鐵路局(江岸車輛段江岸檢修車間)
5.鄭州鐵路裝備制造有限公司
6.鄭州鐵路專用器材有限公司
(六)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轄區內8家。
1.中車西安車輛有限公司
2.呼和浩特鐵路局(集寧機務段集寧檢修車間)
3.大秦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車輛段太原北檢修車間)
4.西安鐵路局(西安東車輛段修車車間)
5.陜西興盛振興鐵路電氣化器材有限公司
6.中法高速鐵路技術(西安)有限公司
7.北京鐵路局榆次工務器材廠
8.西安鐵路信號有限責任公司
(七)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轄區內5家。
1.烏魯木齊鐵路局(烏魯木齊機務段烏魯木齊檢修車間)
2.青藏鐵路公司(西寧機務段西寧檢修車間)
3.蘭州鐵路局(蘭州西車輛段蘭州西檢修車間)
4.新疆亞歐大陸橋機車修配有限公司
5.青海青鐵鐵路配件有限公司
(八)國家鐵路局北京鐵路督察室轄區內12家。
1.北京南北通達軌道車輛技術有限公司
2.北京鐵路局(豐臺機務段豐臺檢修車間)
3.北京鐵路局(石家莊車輛段石家莊修車車間)
4.神華鐵路貨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滄州機車車輛維修分公司)
5.河北盛達電力器材有限公司
6.保定朝雄電氣化電力器材有限公司
7.滄州華菱電器有限公司
8.北京錦鴻希電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和利時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10.河北南皮鐵路器材有限責任公司
11.固安信通信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12.北京鐵路局保定工務器材廠
二、檢查重點
(一)監督檢查主要內容。
1.持續滿足取證條件情況;
2.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情況;
3.專業技術人員情況;
4.設施、設備等生產能力情況;
5.技術管理情況;
6.產品質量情況;
7.售后服務情況;
8.法律、法規及行政許可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監督檢查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3.《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4.《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5.《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辦法》及《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實施細則》;
6.《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審批辦法》及《鐵路牽引供電設備生產企業審批實施細則》、《鐵路道岔設備生產企業審批實施細則》、《鐵路通信信號設備生產企業審批實施細則》;
7.《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管理辦法》。
(三)監督檢查標準。
《鐵路機車車輛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鐵路牽引供電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鐵路道岔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鐵路通信信號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鐵路設備產品質量直接關系鐵路運輸安全,直接影響鐵路發展大局。各單位要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按照《國家鐵路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央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高鐵安全質量監管工作的意見》(國鐵安監〔2016〕17號)、《國家鐵路局關于推進高鐵安全防護工程的實施意見》(國鐵安監〔2016〕36號)、《國家鐵路局關于印發<高鐵安全防護工程數據庫建設標準>的通知》(國鐵安監〔2016〕35號),以及《國家鐵路局關于開展鐵路安全生產大檢查切實加強歲末年初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鐵安監函〔2016〕181號)有關要求,深刻理解鐵路設備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認識,牢固樹立依法監管理念,細化完善相關規定辦法,依法盡責做好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工作,督促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產品質量異常、連續發生問題的鐵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要及時約談企業或者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上手,加強對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的組織領導。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單位行政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從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人員,開展相關知識培訓,確保檢查人員能勝任監督檢查有關要求。必要時,檢查組可聘請行業內專家來充實監督檢查力量,并嚴格按照檢查標準開展監督檢查。
北京鐵路督察室轄區內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的監督檢查,由設備監督管理司負責組織。
(三)合理安排計劃。
各單位要依據《2017年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結合轄區內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制定本單位的監督檢查計劃、具體檢查項目和實施方案,并于2016年12月底前報設備監督管理司。監督檢查計劃要均衡,實施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監督檢查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遇有調整時,要及時書面告知設備監督管理司,說明原因,并明確調整后的具體監督檢查時間和安排。
(四)務求工作實效。
各單位要結合監管工作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有關要求開展監督檢查,保證檢查質量,做到監管不越位、不缺位。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的重點環節,做好視頻記錄;對監督檢查的內容、發現問題和處理情況,做好書面記錄,簽字確認并歸檔;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向企業書面提出問題整改通知,經企業確認并督促企業整改;對企業的整改情況跟蹤復查,并將企業整改完成情況及時上報設備監督管理司。檢查發現企業存在未經許可生產情況(試制、試修除外)的,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并及時上報設備監督管理司。
設備監督管理司將加強工作指導,并結合具體實踐和履職需要,不斷完善《鐵路機車車輛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鐵路牽引供電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鐵路道岔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鐵路通信信號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
(五)嚴格廉潔自律。
監督檢查人員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要求,向企業主動出示書面的《國家鐵路局廉政工作紀律告知書》,并做到輕車簡從,廉潔自律,厲行節約,按標準食宿,一律不準飲酒,不準接受任何禮品,不準接受被檢查單位領導陪同、陪餐,禁止泄露企業的商業機密。
(六)認真做好總結。
各單位要及時總結監督檢查情況,并于監督檢查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書面監督檢查報告及電子文檔報設備監督管理司(電子文檔報業務對口處),每季度末將相關企業整改完成情況上報。國家鐵路局將按季度在政府網站公布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結果,督促相關企業及時整改有關問題,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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