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鐵科法函〔2017〕33號
根據《鐵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國鐵科法〔2014〕33號),現將2017年第1批鐵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產品抽查復查情況
本批抽查10種產品26個廠項,合格20個,合格率76.9%(見附件1)。按產品分類,本批抽查機車車輛類產品7個廠項,合格6個;工務類產品9個廠項,合格8個;通信信號類產品6個廠項,合格5個;牽引供電類產品4個廠項,合格1個。
本批復查2種產品2個廠項,合格2個(見附件2)。按產品分類,本批復查機車車輛類1種產品1個廠項,牽引供電類1種產品1個廠項。
二、反映的主要問題
本批鐵路貨車轉向架圓柱螺旋彈簧共抽查了2個廠項,1個廠項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疲勞試驗、接觸線長度、端圈型式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批鐵路橋梁球型支座共抽查了9個廠項,1個廠項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不銹鋼板球面輪廓度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批鐵路信號計軸設備共抽查了4個廠項,1個廠項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電磁兼容性試驗中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試驗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批非限位定位裝置—錨支定位卡子共抽查了4個廠項,3個廠項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探傷檢查、通孔直徑、銷釘孔徑不符合標準要求。
三、對不合格產品的處理意見
1.抽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自通報之日起要立即進行整改。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管理,督促企業提高產品質量。
2.抽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應在6個月內提出復查申請。有特殊情況的應在限期期滿前提出延期復查申請,并申述延期的理由。逾期不提出復查申請者,視為復查不合格。
3.對通報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不得銷售,使用單位不得采購。
四、本通報所公布的內容,不得用于廣告。
五、本通報在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鐵道質量技術監督網上公布,可登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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