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廣州、武漢、成都、西安、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
根據《鐵路專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國鐵設備監〔2017〕79號),現將2020年第1批鐵路專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產品抽查復查情況
本批抽查2種產品2個廠項,合格1個,不合格1個。按產品分類,本批抽查車輛類產品1個廠項,合格1個;通信信號類產品1個廠項,不合格1個。具體情況見附件。
本批無復查、復檢廠項。
二、反映的主要問題
寧波鴻鋼鐵路信號設備廠生產的透鏡式色燈信號機構不合格,不合格原因為常溫性能(燈光顏色、發光強度)不符合技術要求。
三、對不合格產品的處理意見
1. 對通報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不得銷售,使用單位不得采購。
2. 抽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自通報之日起要立即進行整改。
3. 抽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可在6個月內提出復查申請。有特殊情況的應在限期期滿前提出延期復查申請,并申述延期的理由。逾期不提出復查申請者,視為復查不合格。
四、本通報所公布的內容,不得用于廣告。
五、本通報在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上公布,可登錄查詢。
附件:2020年第1批監督抽查檢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