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廣州、武漢、成都、西安、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
根據《鐵路專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國鐵設備監〔2017〕79號),現將2020年第2批鐵路專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產品抽查復查情況
本批復查2個廠項,合格1個,不合格1個,均為透鏡式色燈信號機構。具體情況見附件。
二、反映的主要問題
寧波鴻鋼鐵路信號設備廠生產的透鏡式色燈信號機構不合格,不合格原因為振動試驗。
三、對不合格產品的處理意見
1. 復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自通報之日起要立即進行整改。
2. 復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自公布之日起二年期滿后可申請再次復查。
3. 對通報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不得銷售,使用單位不得采購。
四、本通報所公布的內容,不得用于廣告。
五、本通報在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上公布,可登錄查詢。
附件:2020年第2批監督抽查檢驗結果